简单有效原则,还能帮着判断是否是在“发明同一个车轮”。道理讲起来容易,做起来却不易,多少大同小异的项目以自主创新的名义不断被重复“发明”?当开放﹑协作的氛围不足,冗余性无法被识别,故弄悬殊的山大王跳大神一般地玩弄概念,能够揭开山大王面纱的,最终是面向用户的产品,简单原则让华丽的包装无处藏身。简单有效原则再次印证创业公司谈微创新并不合适,微创新几乎不能产生新功能应用。你想,足够简洁的东西,虽然还有优化空间,但要做出两种不同功能,比重新考虑还要难。
适合创业公司的产品,一定要满足既定市场上没有的需求,或者能够对已经满足的需求有明显不同的改进。衡量改进是否明显的标准是:它是否能够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。



